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有益补充和重要组成部分,成都理工大学中英合作办学根据相关法规接受监管与规范,在管理执行方面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多年的探索建设,业已具备完善的治理结构、健全的管理决策机制、稳定的人才队伍,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从而使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成都理工大学中英合作办学属于非独立法人性质,纳入成都理工大学统一管理。教学与学生管理由成都理工大学管理科学学院(电话:028-84079371)、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负责(电话:028-84073538),外事由成都理工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电话:028-84079488),上级监管部门是四川省教育厅对外交流合作处(电话:028-86143717)。英方具体负责部门为斯泰福厦大学国际办公室(电话:0044 1782 294000)、知山大学国际处(电话:0044 1695 657122)
中英合作办学项目设立的职能部门有:
综合管理部:通过有效的行政事务支持,适当的人力资源管理,全面的后勤总务保障,合理的技术支持运营,为项目高效运行提供综合保障,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
教学部:实施项目教学计划,按照英国大学标准执行学术质量管理控制。
学生中心:辅助外籍教师教学工作,负责学籍管理、留学申请签证等事务。
招生就业部:在国家招生政策指导下,执行完成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学生就业提供辅导与帮助。
英国大学每五年会对中英合作办学进行一次大型评审,这会涉及中英合作办学的长期规划、专业方向等重大议题。中英两校是否继续合作,我国高等教育主管机关是否继续批准该合作办学都取决于该评审的结果。2009年年底,斯泰福厦大学对合作办学进行了第二次五年评审,成都理工大学项目被评为该校在全球众多高等教育合作中最优秀的合作办学。